青岛化粪池提醒你需要知道的化粪池的规定和要求
第一、化粪池应设在室外。化粪池距建筑物距离不宜小于5m,以保持环境卫生的最低要求。但实际工程中,一般都不能达到这一要求,主要原因是由于建筑用地有限,连5m距离都不能达到,考虑在化粪池挖掘土方时,以不影响已建房屋基础为准,应与土建专业协调,保证建筑安全,防止建筑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陷。一些建筑物沿规划的红线建造,连化粪池设置的位置也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设于地下室或室内楼梯间底下,但一定要做好通气、防臭、防爆措施。
第二、含有大量油脂的废水不得流入化粪池,以防影响化粪池的腐化效果。
第三、化粪池应根据每日排水量、地形、交通、污泥清掏和排水排放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分散或集中设置。
第四、 根据原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规定“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水井周围3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化粪池一般采用砖砌水泥沙浆抹面,防渗性差,对于地下水取水构筑物而言亦属于污染源化粪池距离地下水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米。 宜设置在接户管的下游端,便于机动车清掏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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